1.注冊資本:開曼群島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注冊資本并沒有限制,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50,000美元作為最少的注冊資本注冊。資本可劃分為50,000股,每股1美元 ;
2.股東:最少一名股東,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,沒有國籍上的限制。開曼群島離岸公司可選擇發(fā)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;
3.董事:最少需有一名董事。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,而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;
4.注冊辦事處:注冊辦事處必需位于開曼群島;
5.公司名稱:開曼公司注冊對公司名稱沒有特殊要求,不論注冊資本大小,政府允許公司名稱含有國際、集團、控股、實業(yè)等字眼,另請留意公司名稱如出現(xiàn)BANK(銀行)、TRUST(信托)、MUTUAL FUND(基金)、INSURANCE(保險),或是REINSURANCE(再保險)等字眼,需經(jīng)過相關(guān)政府部門特許才行。稅務(wù)免除公司的名稱中不需要一定注明“有限公司(LIMITED)”;
6.財務(wù)報表:注冊開曼公司不需要編制和提交財務(wù)報表;
7.稅務(wù)要求:注冊開曼公司不需要申報或繳納任何稅項,除了年度牌照費。